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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校内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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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填写《教职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原聘单位和新聘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

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 人力资源处通知申请人办理岗位异动手续。申请人持人力资源处出具的岗位异动手续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在做好现岗位工作及资产交接后到新单位报到。

三、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异动岗位的,学校将依据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聘用合同书》进行处理。


经办科室:

师资科(负责教学科研系列),校办公楼212室,88822883;

人事科(负责管理辅助系列),校办公楼213室,888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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