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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2019年度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出国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2019年度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383)精神,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选派规模及选派专业: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博士后,12个月

选派专业:不限专业。优先支持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工程学,卫生科学,法律、司法和公共安全,教育和教学法创新,农业、土地使用规划和开发,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中国和魁北克文学及研究。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魁方提供在魁省留学期间35,000加元/年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

三、申请人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加拿大、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我校重点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

(八)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九)之前没有享受过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

首聘期的助理教授如计划出国时间超出聘用合同时间,不能申请该项目。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不能申请该项目。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请于2018年12月10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选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格式为姓+名),并发送至ca@csc.edu.cn。

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于2018年12月17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培养科。书面申请材料须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其中《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超过500个字符),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本用电子邮箱发送。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杜娟 88822785  pyk@hn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刘佳睿  010-66093952

 

附件: 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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