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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管理与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级评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31    浏览次数:

湖大人字[2013]62号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激励职工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提高本职岗位履职能力和效果,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湖南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级评定工作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

我校管理辅助系列设二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即:正高级岗位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岗位职级评定控制比例原则为:二级、三级、四级比例为2:3:5,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学校统筹教学科研系列和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级结构比例,根据工作重心和发展需要进行宏观控制、适度微调。

二、申报对象

全职聘用在我校管理与辅助岗位(工勤岗除外)的人员,按所聘岗位相对应的系列申报。

三、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1.管理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级任职资格和业绩的申报条件由学校统一制定,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正高岗位二、三级的评审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其他岗位职务职级由学校组成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职级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3.评定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2)所在单位进行任职资格、业绩材料审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申报对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学术委员会、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职级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校长办公会审定。

4.校学术委员会、相应专业技术系列职级评审委员评审,按相应的议事、投票规则进行,纪检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人力资源处、各二级单位分别受理举报和投诉。

四、申报条件

(一)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能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近三年来无有效投诉或责任事故。

3.任现岗位职务职级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任现岗位职务职级的最低年限要求为:申报初级岗位职务职级,应在下一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高级岗位职务职级,应在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工作业绩的考察范围

1.工程、实验系列:研究解决科研、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的能力及成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的水平及成果等。实验(实践)教学效果;实验教研教改或技研技改的成果;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实验设备运行维护状况。

2.辅导员系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情况;学生就业、创业情况;学生日常管理、党建、学风建设情况;工作执行的能力、水平和效果等。

3.高教研究系列:对本职岗位工作相关政策、制度的把握和执行能力;掌握和运用高校管理工作理论和方法的能力及成果;日常管理、业务工作业绩及工作研究成果;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工作执行的能力、水平和效果等。

4.会计、审计系列:承担财务(审计)分析报告、工作报告和文件拟制工作的能力及质量;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审计效益情况,会计日常事务满意度等。

5.图书、档案、新闻、出版、文博系列:图书(文献、档案)资料咨询、利用与管理成效,服务态度及质量;文物博物征集、鉴定、馆藏与保护和利用成效;新闻采编、编辑工作质量及作品的影响;图书策划和出版发行质量及效益。

6.卫生系列: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医德医风、服务教职工态度的情况;在临床一线、值晚夜班情况;参与学校师生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管理、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及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情况。

7.中小幼教师系列:师德师风情况;教学效果得到公认情况;指导学生获奖、个人获奖及指导班级学生成绩情况;参加各类教学教改科研活动情况及教研教改成果等。

(三)工作业绩的基本要求

1.正高二级、三级基本业绩条件参照《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职级申报条件》执行。

2.其他岗位职级基本业绩条件共分工程技术、实验技术、辅导员、高教研究、图书资料及档案、文博、新闻、出版、会计(审计)、卫生技术、中小幼教师等十一个子系列制定(见附件)。

3.工作业绩中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均指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均指以湖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项目参与者需有相关研究工作的佐证材料。

五、其他规定

1.专业技术岗位职级每年评定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2.晋升高一级职级的待遇自当年的1月1日起兑现。年薪制人员职级晋升后在本合同聘期内待遇不调整,自筹经费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待遇兑现相关问题。

3.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之前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停止执行。

附:

管理与辅助系列五、六、八、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职级申报工作业绩基本要求


一、工程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二);或主持的工程项目(不含校内项目)年均到帐经费不少于50万元;或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多次为学校节约单项工程经费30万元以上;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SCI、EI、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专著;

(3)作为主要技术(业务)负责人(产业系统),为所在部门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年创造利润或上缴学校超过100万元做出了重要贡献;或作为学校工程项目主要技术(业务)负责人(非产业系统),主持解决了工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4)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的工程项目(不含校内项目)年均到帐经费不少于40万元;或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多次为学校节约单项工程经费20万元以上;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SCI、EI、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

(3)作为主要技术(业务)骨干(产业系统),为所在部门年产值超过800万元、年创造利润或上缴学校超过80万元做出了重要贡献;或作为学校工程项目主要技术(业务)骨干(非产业系统),在参与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中作出主要贡献;

(5)参与完成的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参与部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主持的工程项目(不含校内项目)年均到帐经费不少于10万元;或独立负责学校工程项目管理事项且无工程质量问题。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参与所在部门(产业系统)重要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排名前三;作为所在部门(非产业系统)工程项目骨干成员,在参与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中做出重要贡献;

(4)参与完成的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参与部省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包括独立负责)一般工程项目;

(2)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所在部门(产业系统)重要工程项目;或作为骨干成员参加所在部门(非产业系统)的学校工程项目管理且无工程质量问题;

(3)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4)参与完成的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实验技术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不少于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二);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SCI、EI、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专著、教材;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研制出学校立项的实验仪器设备3种及以上;

(5)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或国家级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且学生在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2项及以上。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三);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SCI、EI、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教材;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第2)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研制出学校立项的实验仪器设备2种及以上。

(5)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国家级奖励;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前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且学生在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及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2项及以上。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教研教改、技研技改项目不少于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或教改项目不少于1项(排名前二);或参与国家级项目;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独立指导本专业一门课程实验(或独立开出其他实验项目);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研制出学校立项的实验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被评为校级优秀,且负责1台以上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含应用软件,单台150万元以上)的操作及维护维修3年以上、年使用机时1000小时以上并提供相应服务,或负责多台实验仪器设备(含应用软件,总价500万元以上)的操作及维护维修3年以上,年使用机时2000小时以上并提供相应服务。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独立指导本专业课程实验项目或独立开出其他实验项目;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级以上论文1篇;

(3)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二)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教研教改、技研技改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

(4)负责1台及以上贵重仪器设备(含应用软件,单台150万元以上)的操作及维护维修2年以上、年使用机时1000小时以上并提供相应服务,或负责多台仪器设备(含应用软件,总价500万元以上)的操作及维护维修2年以上,年使用总机时2000小时以上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辅导员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新增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部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加相关教材、著作的编写工作并由本人执笔1章及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次以上,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

(4)组织或承办过全校性学生活动1次以上。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主持新增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部省级课题不少于1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或参加相关教材、著作的编写工作并由本人执笔1章及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不少于2次,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

(4)组织或承办过全校性学生活动至少1次以上。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参加相关教材、著作的编写工作;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不少于2次,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

(3)所在单位或个人在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1年考评为优秀。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在公开刊物发表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不少于1次,当年学生测评满意率80%以上;

(3)所在单位或个人在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1年考评为优秀。

四、高教研究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三条:

(1)主持起草重要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本部门工作研究及分析报告不少于3项以上;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与本职工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出版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3)所承担的工作具有创新性并在教育部高校中产生一定影响;

(4)年度考核个人至少有2次优秀(含学校先进个人)或所负责的工作获得部省级奖励2次。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三条:

(1)主持起草重要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本部门工作研究及分析报告不少于2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与本职工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出版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3)所承担的工作具有创新性并在教育部高校中产生一定影响;

(4)年度考核个人至少有1次优秀(含学校先进个人)或所负责的工作获得部省级奖励1次。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独立撰写本岗位工作的调研报告、分析报告、工作方案不少于2份;

(2)任职期间获得学校各部门及以上奖励3次;

(3)年度考核个人至少有1次优秀(含学校先进个人)。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独立撰写本岗位工作的调研报告、分析报告、工作方案不少于1份;

(2)任职期间获得学校各部门及以上奖励2次;

(3)年度考核个人至少有1次优秀(含学校先进个人)。

五、图书、档案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三条:

(1)主持本职工作相关的省部级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二)1项,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

(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

(3)作为部门的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服务优化方案制定并取得工作成效;

(4)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或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三条:

(1)本职工作相关的省部级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三)1项,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二);

(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3)作为部门的业务骨干参与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服务优化方案制定并取得工作成效;

(4)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或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两条:

(1)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1篇;

(2)撰写本职岗位工作研究材料2篇;或提出工作优化方案及其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3)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或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两条:

(1)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论文1篇;

(2)撰写本职岗位工作研究材料1篇;或提出工作优化方案及其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3)年度考核获得1次优秀,或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六、文博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两条:

(1)新增主持部省级研究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排名前二);

(2)在CSSCI等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在文物、博物馆藏、征集及保护、利用上取得突出成效。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任意两条:

(1)新增主持部省级研究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排名前三);

(2)在CSSCI等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3)在文物、博物馆藏、征集及保护、利用上取得突出成效。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新增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课题1项或参与部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2)在文物、博物馆藏、征集及保护、利用上作出重要贡献;

(3)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成果1篇(项)。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参与文物、博物馆藏、征集及保护、利用取得工作成效,参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撰写相关工作业绩材料(包括计划、总结、方案)1篇以上。

(2)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成果1篇(项)。

七、新闻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采写或任责编的作品、主持的栏目获得省级新闻二等奖及以上,或中国高校报研究会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

(2)每年完成新闻稿件采写70篇以上,拍摄新闻照片60张以上,编辑、校对报纸文字30万字,报纸版面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3)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课题或论文等)1件(排名前二)。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采写或任责编的作品、主持的栏目获得获得省级新闻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国高校报研究会新闻奖三等奖及以上;

(2)每年完成新闻稿件采写70篇以上,拍摄新闻照片60张以上,编辑、校对报纸文字30万字,报纸版面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3)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课题或论文等)1件(排名前三)。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采写或任责编的作品、主持的栏目获得湖南省高校报研究会等协会级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

(2)每年完成新闻稿件采写70篇以上,拍摄新闻照片60张以上,编辑报纸版面30期,编辑、校对报纸文字30万字,报纸版面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3)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课题或论文等)1件。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采写或任责编的作品、主持的栏目获得湖南省高校报研究会等协会级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

(2)每年完成新闻稿件采写70篇以上,拍摄新闻照片50张以上,编辑报纸版面30期,编辑、校对报纸文字30万字,报纸版面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3)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课题或论文等)1件。

八、出版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图书编辑:

①每年负责编辑、复审的书稿80万字以上,图书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②完成的出版项目获得较好效益;

③策划组织或承担完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出版规划项目;

④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核心刊物论文等,排名第一),或主持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文件及工作报告合计3篇(项)及以上。

(2)期刊编辑:

①策划并组织相关栏目的组稿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②每年担任2期刊物的责任编辑,差错率控制在合格标准以内;

③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核心刊物论文等),或主持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文件及工作报告合计3篇(项)及以上。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图书编辑:

①每年负责编辑、复审的书稿80万字以上,图书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②完成的出版项目获得较好效益;

③提出或参与完成社级及以上重点出版规划项目;

④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文件及工作报告合计2篇(项)及以上。

(2)期刊编辑:

①每年担任2期刊物的责任编辑,差错率控制在合格标准以内;

②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文件及工作报告合计2篇(项)及以上。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图书编辑:

①每年负责编辑、复审的书稿80万字以上,图书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②系统提出本部门的选题规划思路或完成的出版项目获得较好效益;

③参与完成社级及以上重点出版规划项目;

④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工作研究报告合计1篇(项)及以上。

(2)期刊编辑:

①担任2期刊物的责任编辑,每年负责2期刊物的终审终校工作,差错率控制在合格标准以内。

②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工作研究报告合计1篇(项)及以上。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图书编辑:

①每年负责编辑的书稿80万字以上,图书质量在合格标准之内;

②独立提出选题项目,完成的出版项目获得较好效益;

③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本职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工作研究报告合计1篇(项)及以上。

(2)期刊编辑:

①担任2期刊物的责任编辑,每年负责1期刊物的终审终校工作,差错率控制在合格标准以内。

②参与同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参与本职同岗位相关的课题研究,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本行业同岗位相关的奖项等专业技术成果,或撰写重要工作研究报告合计1篇(项)及以上。

九、会计(审计)系列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作为部门的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工作研究报告、专题分析报告的撰写或重要管理文件、服务优化方案的拟制不少于3项;或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

(2)提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建议,被单位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

(3)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或被评为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作为部门的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工作研究报告、专题分析报告的撰写或重要管理文件、服务优化方案的拟制不少于2项;或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

(2)提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建议,被单位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

(3)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或被评为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参与相关工作研究报告、专题分析报告的撰写或重要管理文件、服务优化方案的拟制不少于2项;或参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不少于1项;

(2)提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建议并被单位采纳;

(3)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或被评为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①参与相关工作研究报告、专题分析报告的撰写或重要管理文件、服务优化方案的拟制不少于1项;

②提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建议并被单位采纳;

③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或被评为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

十、卫生系列

在单位组织的各项考试、考核中均须合格,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晋级必须在良好以上。还应同时满足: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三条:

(1)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专著、教材(主编);

(3)学科带头人,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或重大危重病人抢救中有重大贡献;

(4)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5)主持医院重大改革或创新项目1项及以上或专业学术讲座4次及以上。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三条:

(1)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三);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CSCD、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出版专著(主编或副主编);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或重大危重病人抢救中有突出贡献;

(4)本职工作成果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5)参与医院重大改革或创新项目1项及以上(排名前二),或开设专业学术讲座3次及以上。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参与部省级科研项目;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或重大危重病人抢救作出积极贡献;

(4)本职工作成果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励;

(5)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25年以上,无医疗差错与事故。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1)参与科研项目;

(2)发表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参加医院技能竞赛获奖;

(4)本职工作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

(5)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20年以上,无医疗差错与事故。

十一、普教系列

(一)中学教师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所教学科参加联考、中考、会考、高考成绩的优秀率均在本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2)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①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

②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获省级奖励;

③主持省级以上教育科研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④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

⑤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并获前三名;

⑥班级管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兼任校级行政职务的获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所教学科参加联考、中考、会考、高考成绩的优秀率均在本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2)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①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

②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获省级奖励;

③主持省级以上教育科研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④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⑤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并获奖;

⑥班级管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兼任校级行政职务的获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所教学科参加联考或中考、会考、高考成绩的优秀率在本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2)取得下述工作业绩之任意两条:

①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

②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获省级奖励(前三名);

③参加省级以上教育科研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④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并获奖;

⑤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并获奖;

⑥班级管理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兼任校级行政职务的获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所教学科参加联考或中考、会考、高考成绩的优秀率在本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优秀。

(二)小学教师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领先地位,且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

(2)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以下五项中至少有一项次(不与前面重复):

①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②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会议交流;

③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④参加教学比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⑤出版教育教学专蓍。

(3)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培养、指导中、初级职务的青年教师取得优秀成绩(有证书)。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领先地位,且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

(2)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以下六项中至少有两项次(各项次可重复):

①论文公开发表;

②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③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会议交流;

④参加教学比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⑤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⑥出版教育教学专蓍。

3)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4)培养、指导中、初级职务的青年教师取得优秀成绩(有证书)。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领先地位,且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

(2)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以下六项中至少有一项次:

①论文公开发表;

②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③论文在省级及以上会议交流;

④参加教学比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⑤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⑥出版教育教学专蓍。

(3)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较高水平,且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

(2)承担教研、教改任务,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以下六项中至少有一项次:

①论文公开发表;

②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③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

④参加教学比赛等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⑤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⑥出版教育教学专蓍。

3)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

5.申报十一级:须任十二级满10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二级满3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在同学科教师中处于较高水平,且至少有1年被考评为优秀;

(2)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等得到好评;以下五项中至少有一项次:

①论文公开发表;

②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励;

③论文在区级及以上会议交流;

⑤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④参加教学比赛等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

3)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

注:论文均为第一作者,论文要求按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获奖、课题成果、会议交流等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颁发。兼任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规定的管理范围内业绩可纳入以上相应项目。

(三)幼儿园教师

任本级职务以来至少有一年被考评为优秀(或被评为湖南大学先进工作者),且没有下列任一情况:违反师德规范;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严重违反湖南大学或幼儿园规章制度;业务考核综合平均成绩没有达到湖南大学幼儿园优等;总评的家长满意率未达到ISO标准9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五级:须任六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六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

2)以下八项中至少有两项次(各项次可重复):

①幼儿评估、班级评估、班主任考核等排名前40%;论文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②教育活动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③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比赛获一等奖;或指导其他教师获前述奖;

④在全国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获得2项及以上校级(市级)及以上与岗位相关的奖项;

⑤主持与岗位相关的省级课题研究;

⑥在全省及以上相关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发言;

⑦每年在本专业国培班等相应级别的培训班上讲课4次以上;

⑧参加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撰写了相关的工作材料4篇及以上。

2.申报六级:须任七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七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

2)以下八项中至少有两项次(各项次可重复):

①幼儿评估、班级评估、班主任考核等排名前40%;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②教育活动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③专业竞赛(能手赛)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其他教师获前述奖;

⑤在全国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了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或获得1篇(项)及以上校级(市级)及以上与岗位相关的奖项;

④主持与岗位相关的市级课题研究;或为本单位省级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

⑥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发言;

⑦每年在本专业国培班等相应级别的培训班上讲课2次以上;

⑧参加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撰写了相关的工作业绩材料3篇(项)及以上。

3.申报八级:须任九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九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

2)以下八项中至少有两项次(各项次可重复):

①幼儿评估、班级评估、班主任考核等排名前40%;论文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教育活动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③专业竞赛(能手赛)获区级一等奖以上;或指导其他教师获前述奖;

⑤公开发表了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

④作为主要研究成员之一参与与岗位相关的市级课题研究;或主持园内微型课题;

⑥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发言;

⑦每年为园内外同行讲课4次以上;

⑧参加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撰写了相关的工作业绩材料2篇(项)及以上。

4.申报九级:须任十级满15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级满5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1)承担示范课、教研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等得到好评;

2)以下八项中至少有两项次(各项次可重复):

①幼儿评估、班级评估、班主任考核等排名前40%;

②教育活动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③专业竞赛获区级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其他教师获前述奖;

⑤公开发表了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等);

④参与与岗位相关的市级课题研究;或主持园内微型课题;

⑥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发言;

⑦每年为园内外同行讲课或做专业指导3次以上;

⑧参加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撰写了相关的工作业绩材料1篇(项)及以上。

5.申报十一级:须任十二级满10年,较好地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或任十二级满3年并在任期内满足下列条件:

①所在班级幼儿发展良好,综合评估达标。

②能承担开放活动或汇报活动或家长开放活动。

③论文获区级二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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