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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2018/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16:4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启动》(http://www.csc.edu.cn/chuguo/s/1229)精神,现将2018/19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3.选派规模

全国10人/年(包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14,000挪威克朗/月),一次性安置费10,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

3.语言要求:申请人与挪方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

首聘期助理教授的聘用合同时间应涵盖计划出国时间。不受理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教师的申请。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须获得瑞方邀请信并于2018年5月1日至5月4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网上申请材料含附件的纸质版及对外联系材料(按照附件准备)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发展科。《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填写后签字盖章,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发送至pyk@hnu.edu.cn。

准备材料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欧洲事务部或我校人力资源处培养发展科联系。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杨 烨/骆程 010-66093559/66093963

人力资源处培养发展科:杜娟 邹薇 0731-88822785

 

附件: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

                                                                           人力资源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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