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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17: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和学校出国留学政策,现将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湖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见本站“办事指南”-“出国出境”栏目)及《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条件。

3. 留学项目

申请人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的项目(https://bg.csc.edu.cn/)。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提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http://apply.csc.edu.cn),在项目开通期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提交。无岗位聘书者,上传在职证明;受理单位名称选择“湖南大学”。

三、材料报送

1. 申请人需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材料一份,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学院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湖南大学教职工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相应内容,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评价,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 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湖南大学处级干部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

4. 留学项目的学校受理申请时间见附件3。其中,“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学校3月10日-18日受理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学校4月10日-20日受理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以上材料请在学校受理申请时间内送交校办公楼210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送至jsgzb@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1:1配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于6月份出校内通知,9月中旬受理申请。该项目资助对象为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受理未申报过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人员、来校后有出国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申报该项目。

2. 其它国家公派留学专项,学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娟       联系电话:88822785 

 

附件:

1.湖南大学教职工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湖南大学处级干部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审批表

3. 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指南及学校受理申请时间安排 

 

人力资源处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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