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政策规章

聘用管理

首页 >> 政策规章 >> 聘用管理

湖南大学教员岗高级职务岗位评聘基本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2016-10-10 13:17    浏览次数:

教员岗高级职务岗位主要针对面向通识必修课、量大面广的学门学类核心课(以下统称基础课)教学的一线教师设置,基本上岗条件要求如下:

一、教授岗位

1.副教授岗位从事本科教学10年以上,关爱学生,潜心教学,兢兢业业投入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近5年内均独立并系统地讲授基础课。

2.按照教学管理要求,认真系统地完成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3.现聘教员岗副教授近5年内课堂授课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现聘教学科研岗副教授近5年内连续三年课堂授课工作量不少于教员岗副教授课堂授课学时的要求。

4.在本校教学实践或教学研究方面上取得公认的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成果或业绩;或作为导师培养了杰出的学生或毕业生,且贡献直接。

5.作为负责人承担了专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和青年教师指导等公共、公益工作。

二、副教授岗位

1.在讲师(助理教授)岗位从事本科教学15年以上,关爱学生,潜心教学,兢兢业业投入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近5年内均独立并系统地讲授基础课。

2.按照教学管理要求,认真系统地完成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3.现聘讲师近5年内课堂授课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现聘助理教授近5年内连续三年课堂授课工作总量不少于学校对讲师课堂授课学时的要求,并且其中承担基础课课堂授课工作量不少于教员岗讲师课堂授课学时要求的三分之二。

4.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并将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取得突出业绩。

5.教学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公认的与其相当的教学业绩。讲师(助理教授)岗位从事本科教学20年及以上的教师,此条要求可适当放宽。

6.参与了专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和青年教师指导等公共、公益工作。

三、业绩条件说明

1.“通识必修课、量大面广的学门学类核心课”:目前以2015版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分类为依据,同时参考2011版培养方案中课程分类。“量大面广”的课程,一般应有三位及以上教师同时承担教学任务或三个及以上专业列为核心课。

2.“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应是教学质量综合优秀,并从学生、同行、教学规范、督导(或专家、管理)四个维度综合评价,一般情况若有三个及以上单项优秀即为“综合优秀”。

“学生评教”:近三年学生参评率平均达到70%以上(此数据2016年作为参考,从2017年执行),评价结果年平均进入本院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全校排名前50%;

“同行评价”:由学院组织对申请职称评审教师进行评价,同行人员7-9人,由教师所在教研室、系及学院教师代表组成;

“教学规范评价”: 考查教学准备、课堂(含实践)教学过程、命题与考试、教学档案建设等,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教学过程、课程网站、信息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进行评价,由教务处组织;

“督导(或专家、管理)评价”:校督导团专家给出的评价意见,原则上综合成绩均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

3.课堂教学工作量: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表中数据为依据(含给全日制研究生授课)。计算近5年内课堂授课工作量时,老师因公外出期间,工作量不纳入统计范围。

4.在本校教学实践或教学研究方面上取得公认的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成果或业绩”:重点列举 “成果或业绩”,例如: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或者在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业绩等。

5.杰出学生或毕业生:例如: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特别突出成绩、国家级优秀学生代表、国际排名前五十名高校深造、创新创业突出成绩等。

6.教学比赛:包括省级和国家级。省级教学比赛是指湖南省教育厅直接主办或委托有关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大学课程或实践教学比赛;各类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单类课程教学比赛,按省级比赛实施。国家级教学比赛是指教育部直接主办或委托有关教指委、专业委员会承办(以教育部公章为准)的全国性教学比赛。



Copyright 2005-2014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大学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