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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8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00:0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2018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报工作启动》(http://www.csc.edu.cn/chuguo/s/844),现将2017-2018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10人左右)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的我校教师:

1.应为在职的正式教学或研究人员,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人员的申请。

(三)从事有关加拿大研究(领域详见选派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五)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或达到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首个聘期内的助理教授申请该项目,如计划出国时间超出聘

用合同时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如属于可续聘对象,学院应提供

其合同约定任务完成情况。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

教师限6个月及以下的研修申请。

五、申请时间、材料要求及派出时间

1.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即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填写,网上提交申请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5月18日。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请被推荐人选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格式为姓+名),并发送至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2.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于2017年5月19日10点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室),《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填写后签章,“单位推荐意见”文字的word版(非扫描件)请通过OA报送给杨湘清老师。

3.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2018年2月底前,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刘佳睿/井萌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E-mail: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 邹薇 联系电话:88822785

附件:

1.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2.加方奖学金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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