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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异地就医报账须知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次数:

一、结算年度为当年的 1月1日 12月31日


二、费用报销范围:限异地特门病种治疗及其并发症的治疗用药,除恶性肿瘤每年可报销300元检查费外,其他病种的挂号、检查、诊断费用须自费。


三、报销所需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电脑机打发票:须有特门病人姓名、药品种类和金额、加盖发票专用章。

2、电脑打印购药详单或者医保处方单:须有特门病人姓名、药品种类和金额。

3、报帐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设银行储蓄卡(非医保卡、非信用卡)复印件。

4、特殊病种诊疗手册首页(复印件)。


四、报账流程及标准

1、流程:整理好相关报帐票据及材料,交湖南大学校医院医保科报帐员审核→报帐员前往省医保局报帐→报帐款项汇入就医人指定建行储蓄卡

2、标准:在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项目范围内治疗用药,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术后、尿毒症三个病种报销比例为90%,其他特门病种报销比例为退休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报销75%。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字迹清晰,明细单与发票金额完全一致;

2、发票上的姓名、身份证、建设银行储蓄卡与医保系统信息一致;

3、所供材料,需盖章之处应全部盖好完整清晰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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