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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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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退休、延聘到期退休:

连续工龄满10年,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正常退休(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亦可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延聘专任教师期满退休。

提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材料:

《退休信息确认表》、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奖励证明材料。

提交校计生办材料(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长沙市岳麓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2份、寸照2张;《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或遗失证明无子女证明)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延聘教师、符合条件55周岁不退休女干部:

申请延聘的专任教师提前2个月填报《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向本单位和人力资源处师资科申请办理。

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年满60周岁退休,需提交《女干部退休时间确认函》及职称证书复印件至人事科。


3.因病提前退休: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或因公致残人员,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步骤如下:

1.填写《提前退休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后送交人事科。

2.学校审批通过后,携《提前退休申请表》到市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市社保局统一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若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将鉴定结果送交人事科,人力资源处开始办理退休相关手续。


4.退休后续工作:

学校下发《退休通知》文件后,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向退休人员送达《退休感谢信《办理退休手续注意事项》,退休人员到离退休处办理《退休证》,再持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相关科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事科(校办公楼213室):88822823

师资科(校办公楼212室):88822883

计生办(校医院综合楼110):8882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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