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办事指南

调动调离

首页 >> 办事指南 >> 调动调离

一、调动

1、申请人填写《教职工岗位异动审批表》(点击下载),原聘单位和新聘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

2、经学校审批同意后, 人力资源处通知申请人办理岗位异动手续。申请人持人力资源处出具的岗位异动手续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在做好现岗位工作及资产交接后到新单位报到。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异动岗位的,学校将依据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聘用合同书》进行处理。


二、离职

1、教职工填写离职审批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批:

专任教师填写:湖南大学教师离职审批表(教学科研系列人员使用)

管辅人员填写:湖南大学教职工离职审批表(管理辅助系列人员使用)

2、单位审批通过的离职审批表,交到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3、人力资源处提交OA流程请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停发薪酬与社保,通知教职工到人事科领取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5、离校手续办理完成,离校手续单交到人事科,领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转出人事档案。

若离职后不在湖南工作,公积金提取方法详见: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经办科室:

人事科,校办公楼213室,88822823。










Copyright 2005-2014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大学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