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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1、填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批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前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下载填写《湖南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干事,盖二级单位公章,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

副处级、正处级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需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2、审批表提交到学校,办理相关证明

将审批表交至人事科(校办公楼213室)。如需因私出国(境)办理签证用的中英文在职、收入证明(学校有统一模板,无需教职工自行准备),持校园卡或身份证至人事科开具。

3、回岗销假

在寒暑假期间出国(境),回校后至所在单位人事干事处报到即可;非寒暑假期间出国(境),回校后请下载填写《湖南大学教职工销假单》,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科(校办公楼213室)。

4、其他事项

如需湖南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办理方式如下:

1)线上办理:在OA系统“业务审批-印章、证件申请”页面中填写信息提交,相关单位审批通过后,到校办公室(校办公楼321室)领取。

2)下载填写校办公室制作的《湖南大学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字盖章后,到校办公室(校办公楼321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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